“答案茶”创立以来,来自五湖四海的盟友们已将“答案茶”带去了全国乃至世界各地。在此期间河南盟否网络技术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盟否)先后开展了多次线上线下活动,与百度、美团、大众点评、华为、完美世界等品牌开展了合作,不断扩大品牌影响力。但与此同时,一些不法分子看中了答案茶品牌的火爆,盗用盟否的创意、logo设计及门头设计等等,以低价吸引加盟。更有甚者,打着河南盟否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及CEO谷铁峰、联合创始人秋涵的名义,欺骗加盟意向者,一超低门槛迅速开放加盟,造成了假答案茶的泛滥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五条规定:“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,损害竞争对手:(一)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;(二)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、包装、装潢,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、包装、装潢,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,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;(三)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,引人误以为是他人的商品;(四)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、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,伪造产地,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。”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五十七条规定: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:(一)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,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;(二)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,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,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,容易导致混淆的;(三)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;(四)伪造、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、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;(五)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,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;(六)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,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;(七)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。”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五十八条规定:“将他人注册商标、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,误导公众,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处理。”
根据上述法律规定,被投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。为了保证盟否及其加盟商的合法权益,维护“答案茶”品牌的品质及服务,盟否与合作伙伴南京科闰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一同,联合全国各地加盟商针对侵害“答案茶”商标权及著作权的违法行为,多角度出击组合拳,对市面上出现的各种“答案”品牌侵权行为进行了强势打假!工商行政管理及相关部门受理商标权及著作权侵权投诉后,迅速出动执法力量对市面上山寨答案茶进行查处,向其发出整改通知,帮助答案茶及加盟商进行维权。
重庆市工商整改通知
短短一个多月,各地不断传来打假成功的消息,已有多家假答案被迫停业整改或更换门头。
郑州中原万达拆门头
广州佛山
南京市执法人员到店
河南开封
盟否已在美团、大众点评上展开清网行动,对线上的假答案进行投诉举报,迫使其停止侵权。
无锡加盟商收到的美团下架通知
但随着打假力度逐渐加大,许多不法分子尽管已经更换门头,但却通过声称答案茶改名来挽留消费者,对于这一诋毁行为及其相关报道,盟否表示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江苏兴化改门头
盟否也提醒广大加盟商,一定擦亮眼睛,多方考察,认准河南盟否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及联合创始人秋涵,获得原创品牌正品授权,避免在遭受经济损失的同时,承受不必要的法律责任。在开展打假行动的同时,盟否也承诺:一定会坚持原创、不断研发新品、升级系统,让“答案茶”走得更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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